1.按照协调会分工统筹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
2.调度学校教学科研设备购置中长期贷款项目;
3.补充完善“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任务目标计划安排;
4.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开课第一天、第一周听课巡课工作(含国际工程师学院);
5.持续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督查工作;
6.做好校督导外出参加研讨培训相关组织工作;
7.做好2023年度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8.上报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9.做好2022年度高校科技/社科年报复核工作;
10.做好日常数据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