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
为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进一步落实《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拟召开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112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负责人;
2.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四、会议内容及要求
1.王传玉分享“OBE导向的一流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专题研讨会”学习经验;
2.本科生、研究生督导组两位组长就近期开展的听课及专项督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3.研究讨论督导委员会强化督导工作;
4.与会督导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发言。
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提前10分钟到会签到,开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应提前向发规处履行请假手续。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