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接国家、省发改委做好学校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工作;
2.调研学校重点项目库建设工作;
3.做好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后续工作;
4.发布第5周教育教学督导通报;
5.指导督导做好督导过程中工作案例记录;
6.组织督导委员会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督查总结工作;
7.编印新版《听课记录簿》;
8.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草案)》;
9.开展教育数据管理调研工作;
10.做好日常数据统计工作;
11.做好2022年度部门档案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