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坚持师德第一标准,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经费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的新时代教师队伍,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聚焦党建引领,强化教师思政建设。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让教育者先受教育、让铸魂者先铸其魂。二是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建立健全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把典型示范带动作为重要抓手,每年开展确定一个主题、组织一系列活动、选树一系列典型的“三个一”活动,定期举行师德建设方面演讲比赛、征文活动、优秀案例征集、巡回报告会等,先后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等一批师德模范。
聚焦管理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一是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注重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统筹考虑、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采取调剂、补充、引进等方式努力保证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对教职工编制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统筹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创新高校编制管理,开展高校员额制试点改革。在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到国家编制标准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各地编制总量,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出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优质普惠发展。二是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优化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高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聘任,进一步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推动职称评审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聘中小学一级或高级教师。修订《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着力破除“五唯”倾向。三是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制定印发《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人事关系集中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基础教育学校特点和校长成长规律的培养、选拔、使用机制,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
聚焦补齐短板,促进乡村教师发展。一是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着力提升招聘专业匹配度和生源区域匹配度。深入实施“优师计划”及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20年以来累计培养公费师范生2.4万人。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二是实施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为全省每个乡镇设立1—2名首席教师岗位,建立约3000个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采取1名乡村首席教师指导10名乡村骨干教师、辐射带动100名乡村教师的“1+10+100”师带徒模式,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三是助力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设立教师培训与学历提升融合项目,支持2000余名乡村教师在职提升学历。推动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交流轮岗,平均每年选派约2500名教师到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帮扶支教,努力培养一批热爱乡村、愿意扎根乡村的高素质教师。
聚焦专业发展,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加大师范教育支持力度,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达到普通专业标准的1.5倍。降低师范专业学生学费标准,改革师范院校招生制度,着力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高水平师范教育基地。二是深化教师培训体系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完善教师培训组织体系、学科体系、内容体系、职能研修体系和管理体系五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教师培训。近十年来,统筹安排“国培”“省培”等教师专项培训资金25亿元,累计培训教师230万人次;开展中小学名校长工程、青年骨干校长培育工程、“万名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等,累计培训校长、园长3.2万人次。三是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原英才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等人才项目,培养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省级名师培育工程、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等,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累计培育中原名师、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5.7万余人,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教育情怀深厚的优秀教师。
聚焦待遇保障,确保教师安心从教。一是实施地方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二是扎实推进农村教师“两类房”建设,将周转宿舍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推动全省各地市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累计投入资金56.8亿元,已建成周转宿舍8.6万套,努力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三是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将原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
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