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学校拟开展本学期督导总结工作,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材料报送人员范围
1.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党政负责人,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现代技术中心、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2.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1.听课报送材料为本学期的《
听课记录簿》及有关统计表(见附件,电子档及纸质盖章),各相关部门另外报送一份相关人员的听课记录簿复印件(学院不用)。
2.校本科生督导组及研究生督导组分别报送本学期督导工作总结、下学期工作计划及听课等相关材料。
3.学院督导组报送本学期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开展情况、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措施)、学院下学期督导工作安排以及各位学院督导听课等相关材料。
4.请各学院督导组长、教学秘书及有关部门秘书等将相关材料于6月8日(星期四)之前送交质量评估科(A1005)。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1:2022-2023(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2023(2)校督导工作量统计表.xlsx
附件3:2022-2023(2)学院督导工作量统计表.xls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