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接省、市发改委,省教育厅做好学校2024年重大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2.做好《 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办法》意见征求工作;
3.做好9月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4.做好各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专项督查自查情况收集整理工作;
5.召开校督导工作会议,布置专项督查,做好晋升职称人员听课事宜部署相关工作;
6.跟踪2023年高等教育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7.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