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加强“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过程管理,根据《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发规字〔2020〕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 高教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按计划开展情况。

2.研究进度情况,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所在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阶段性成果:研究报告或项目申报书中约定的其他研究成果。

四、截止日期

202311月1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发规处(A座1005室);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fgpg@ahp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871562。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不参加中期检查的将不予结题。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中期检查的,需向发规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1个月内补交中期检查材料,完成中期检查。

附件1:   2023年度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x

附件2: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3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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