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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信息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4-05-26   动态浏览次数:199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存在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遵照中央指示,现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如下要求:

1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深入调研,依法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管。 要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重要内容;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中,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2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规定,并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学校纪委和监察部门要加强执纪监督,盯住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

信访举报电话:0553-2871521

信访举报邮箱:jiwei@ahpu.edu.cn

特此通知。

 党字〔2014〕6号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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