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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赴芜湖事业单位工作选拔办法(暂行)
发布人:网站信息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4-05-26   动态浏览次数:288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优势,切实履行高校职能,深度融合地方发展,服务地方经济,支持芜湖市经济建设,经研究,决定每年推荐部分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赴芜湖事业单位工作。选拔工作暂行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人事处、研究生部、组织部、纪委(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院长为成员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进行。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相关学院成立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各相关学院的主要领导,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秘书和导师代表等,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本学院选拔推荐细则的制定、资格审查、学院考核、学院推荐等工作。

  二、选拔标准

  被推荐人应总体了解芜湖市经济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模式、社会和文化制度体系,知晓芜湖市产业布局和重点企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结合芜湖市实际情况,运用所学知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选拔原则

  选拔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择优、公开平等、宁缺勿滥”原则,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

  四、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同专业统招本科)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任职经历(《2013年安徽省选调生》中关于学生干部的解释)。

  4.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对口,知识扎实,已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补考记录。毕业研究生英语须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艺术、体育专业毕业研究生英语须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5.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校级“三好学生”以上称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以上称号;校级二等奖学金。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

  7.身体心理健康,达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的体检标准要求。

  五、选拔程序

  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推荐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赴芜湖事业单位工作申请表》(表格在校园网人事处“表格下载”栏中下载),并报毕业生所在学院,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提出推荐意见,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院推荐人选名单。

  2.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校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对学院推荐人选在读期间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及补考情况、获奖情况和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后报校人事处。

  3.人事处、研究生部和纪委(监察处)根据选拔范围和条件,共同筛选、审核申请材料,挑选出符合条件人选,安排笔试面试。

  4.人事处、研究生部和纪委(监察处)共同汇总笔试分和面试分,按照笔试面试总排名报学校研究,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在校园网公示学校拟推荐人员名单。

  6.安排拟推荐人员赴三甲以上医院体检。

  六、纪律要求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证书等,不得弄虚作假。若提供的情况失实,学校将对选申请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推荐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赴芜湖事业单位工作申请表.doc

(校字〔2014〕47号 2014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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