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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 第四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信息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5-05-25   动态浏览次数:254

各学院团委:

“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是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生动实践。为弘扬雷锋精神,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精神,在前期与芜湖市民政局共同举办“和美芜湖”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基础上,决定以3月5日“学雷锋日”为起点,启动 第四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 校学生处 校团委

二、主题和时间

第四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贯穿2016年全年,分集中行动和常态行动两大类,主题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其中,集中行动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时间安排为:2016年3月5日至4月30日。常态行动由各项目团队自行组织,时间安排为:2016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4日。

三、行动项目

根据“和美芜湖”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规定,金奖、银奖和铜奖的100个项目,确定为本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校级重点项目,项目资助经费全部用于开展本季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实施结束后,将进行项目评估和验收。

四、启动与培训

3月4日下午4:40,在学术报告厅举行“和美芜湖”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颁奖典礼暨 第四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校领导、项目大赛主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特邀嘉宾等出席。

参加人员:项目大赛金、银、铜奖项目团队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1名;2015年优秀志愿者;各学院团委书记等。

主要议程:

1.揭晓“和美芜湖”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结果;

2.领导嘉宾为获奖者颁奖;

3.揭晓2015年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审结果;

4.领导嘉宾为获奖者颁奖;

5.获奖团队及志愿者代表发言;

6.领导讲话;

7.授旗;

请各学院团委召集本学院入围项目参会人员,实行签到或点名,按指定区域入座,于4:35之前入座完毕。院团委书记入座中间区域第二排。

五、设奖评优

开展“ 学生学雷锋十佳事迹”评选活动,推报校党委表彰;评选表彰2016年“ 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年适时推报市、省和国家级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以上奖项均主要从参与“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的团队和个人中产生。

六、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把握导向。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共青团组织深入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特殊意义,主动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切实把志愿服务作为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和服务社会、提升自我的实践平台。同时,要不断深化志愿服务行动的教育内涵,增强活动的育人效果。

2.精心组织,创新机制。要按照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机制,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强化“团百花”志愿服务品牌塑造,加强对项目督导和评估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前,各项目团队需提供能充分证明项目执行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活动场景图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实施过程,须在团队成员微博、微信平台上进行实况传播并@学院团委和校团委。有关活动情况应及时报道。校团委微博、微信适时对各团队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发布和互动。

各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获批的校级“团百花”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校团委将对金奖和银奖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估,对未通过验收的将追回荣誉称号和资助资金。

3.统一标识,注重传播。要加强对“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的宣传、总结和报道工作,通过集中行动和集中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和行动氛围,对先进事迹、突出团队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特别是通过团属微博、团属微信进行传播,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强大的网络正能量。集中行动应统一使用“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旗帜、帽子。要规范使用“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的标识。

附件: 第四季“团百花”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项目.doc

共青团 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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