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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信息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6-03-06   动态浏览次数:209

宣字〔2016〕2号

  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学校今年将进行第五届“学雷锋先进典型事迹”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全校师生员工

二、相关要求:各单位要深入调研本单位学习实践雷锋精神的师生典型事迹,将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挖掘,重点突出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等方面的精神面貌,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职工典型事迹报宣传部,学生典型事迹报校团委)。其中,本单位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下的报送1篇材料,80人以上(含80人)报送2篇材料,学生典型事迹报3-5篇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

报送的师生典型事迹材料要突出其在学雷锋活动中的具体事迹,避免简单的个人总结,要适合媒体报道。材料字数在1500字以内,于3月28日之前分别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团委。

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评选出“教师学雷锋十佳事迹”和“学生学雷锋十佳事迹”,予以表彰,同时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官方微博、微信开展宣传活动。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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