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五一”、端午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整治“四风”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现重申、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
三、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其他名义变相游玩、公款消费;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等游玩;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五、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六、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将上述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并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挺纪在前,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将快查严办,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553-2871201,电子信箱:jiwei@ahpu.edu.cn
中共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