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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迎新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31   动态浏览次数:162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2016级新生即将入学。各学院、各部门要守纪律、讲规矩,以好的作风谋划和做好今年新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迎新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收费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四厅局《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办〔201621号)。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2.收费的项目、标准、批准部门和文号应在收费现场公示;

3.严禁与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

4.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5.落实国家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6.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体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二、严格资格复查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重点查处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等行为。

2.对存在问题的新生,有关学院和招生主管部门务必查证核实,并按规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妥善处理。

三、加强廉洁自律

1.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自觉抵制酒桌办公行为;

3.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邀请的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严禁违规参与商业运营。迎新期间,禁止任何单位进校开展商业营销活动;师生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内部管理,将迎新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师生员工;引导干部教师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对迎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校纪委(监察处)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新生报到以及教师节、中秋节期间各单位执行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28712012871521

电子信箱:jiwei@ahpu.edu.cn

中共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处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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