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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9-13   动态浏览次数:506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过节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继续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及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坚持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以上率下,率先垂范。

在此,再次严明以下纪律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严禁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赌博。

二、紧盯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和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深化酒桌办公等专项治理成效。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花样翻新隐身”“变异四风问题。要铁面执纪,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肃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抓早抓小、动辄责咎。要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共 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暂行)》,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精神不落实,四风问题突出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还要追究党组织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四、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群众监督。要结合单位特点,综合运用宣传栏、校园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宣传纪律要求。要创新监督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执纪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两节期间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各单位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纪委。两节期间的纪律宣传和执纪检查情况,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8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朱洪浪、施一新;电话:28712012871521;邮箱:jiwei@ahpu.edu.cn

中共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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