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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赵昕  发布时间:2017-09-26   动态浏览次数:614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2017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现就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六、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七、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单位落地生根;在国庆、中秋两节之前,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严防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规定,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对于顶风违纪行为,校纪委(监察处)将从严从快坚决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将进行追责问责,既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校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28712012871521

举报信箱:jiwei@ahpu.edu.cn

        中共 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处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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