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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9年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人:汪千松  发布时间:2019-07-28   动态浏览次数:866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学校党委即将启动2019年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这是学校政治生活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健康有序平稳进行,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精神,结合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19年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的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教育在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关于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围绕本通知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注重从有关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教育广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服务学校发展、服从组织决定、遵守工作纪律。

 二、严明纪律规矩

 坚持挺纪在前,督促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坚决做到遵从组织原则、严守组织纪律,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干部聘任工作。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干部聘任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聘任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处级干部需填写《严守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纪律承诺书》。

学校纪委将强化对干部聘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聘任纪律问题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及时曝光,确保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请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下载、发放和回收本单位处级干部《严守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纪律承诺书》,并于729日统一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严守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纪律承诺书.docx

                         中共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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