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正处级干部聘任期间工作衔接有序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新一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正在按照方案进行,为确保正处级干部聘任期间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留任正处级干部在任职文件公布后,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学校暑期重点工作安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转任正处级干部在任职文件公布后,要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单位基本情况,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保证重点工作衔接有序。
3.离任正处级干部在任职文件公布后,要主动协助其他同志,督促好进行中的工作,安排好进行中的事宜,确保已安排的工作不断线,确保所在单位平稳有序。
4.涉及到正处级干部转任或离任的单位,在新任正职未到岗前,原则上由留任正职领导主持党政工作,特殊情况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指定同志临时负责。涉及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须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涉及财务审批等事项,须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批。
5.所有留任、离任、转任的正处级同志的工作交接按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留任、离任、转任的正处级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工作纪律,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师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确保开学和新生进校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干部聘任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衔接有序。
7.对于新设、划转、合并单位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场地分配等工作,由行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领导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尽快拿出方案,在暑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党委组织部 党委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