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皖教组发﹝2019﹞17号),抓好专项整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各部门即日起对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公款购买和消费“定制酒”、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研讨会、论坛等问题。
2.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并报告备案,纪委将对专项工作开展抽查。报告、抽查事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情况;领导干部参加论坛研讨会审批情况;其他需要报备情况。
3.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按要求如实填报《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双周统计表》(见附件1)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双周报表》(见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4. 各学院、各部门要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整治四类突出问题,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的具体表现,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贯彻执行,抓牢抓实。
附件:1.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双周统计表 - 副本.xls
2. 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双周报表 - 副本.xls
纪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