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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发布人:赵昕  发布时间:2020-06-12   动态浏览次数:503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几年又在各种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这一理念。今年5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再次强调:“要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不断增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

1.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

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实现长治久安,是增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原则。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如果没有共同的身份意识,没有共同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国家统一就没有保障。我国自秦汉以来,“大一统”意识始终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念,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均以“大一统”作为理想和奋斗目标。我国之所以能够数千年来保持国家统一,与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一统”理念密切相关。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历史传统,需要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国家观,深刻认识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进一步筑牢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的基础。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民族和谐的根本,是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都把民族团结作为民族政策的基本目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民族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大力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往交流活动,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应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在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切实尊重、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和谐发展。

为什么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精神力量之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的性质决定社会意识的性质,社会存在的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先进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落后的、不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着重大的阻碍作用。社会意识在自身发展中具有历史继承性,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反映该时代的社会存在;二是古代传统文化中流传下来的精神文化。我们既要认识到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从社会实际出发,又要认识到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作用,树立正确的社会意识,克服错误的社会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与时代相适应的科学的、先进的社会意识,必然会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对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越强,精神力量也就越大,民族也就越团结,共同奋斗的力量也就越强大。

2.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巨大变化,但总体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水平,实现共同繁荣发展,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奔向全面小康,既是重大经济问题,又是重大政治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代领导人都十分注重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江泽民同志曾指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执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他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主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关系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战略方针”。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密切相关。如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强,各民族就不可能团结一致、同心协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越强,各民族就越团结,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的力度也就越大,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水平也就越高。而共同繁荣发展又是民族团结的保障,共同繁荣发展的程度越高,民族团结的水平也就越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就越强。加快发展,缩小差距,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帮扶支援,实现共建共享,既是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条件,也是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奔向全面小康的基础。

3.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国梦的需要

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中华民族“历经几次民族大融合,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同开拓着脚下的土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并非坦途,而是坎坷不平,险阻重重。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只有凝聚共识和力量,不断增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同心合力,众志成城,形成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才能冲破重重险阻,战胜种种灾难,才能“愈挫愈勇,不断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这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才能激励各民族团结奋斗,不断拼搏进取,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增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途径有多种,对相关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挖掘研究、阐释宣传是一种重要形式。古代不同部族、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互动和融合过程中,各民族在文化上取长补短,在经济上互通有无,在宗教信仰上兼容并包。在国内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都留下了古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印迹。应重视各地相关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和宣传,使各族人民认识、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进而促进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只有不断增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保障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转自学习强国)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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