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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在省属高校纪委干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发布人:查桂义  发布时间:2020-08-29   动态浏览次数:869

本网讯  8月24日至28日,省纪委监委在合肥举办省属高校纪委干部培训班。根据培训安排,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红月围绕学校党委与纪委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王红月以《探索建立党委与纪委会商通报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为题,围绕会商通报的总体思路、基本做法、初步成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学校党委与纪委会商沟通工作开展情况。她指出,建立会商通报机制,要坚持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中心,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运转、形成合力。

王红月强调,会商通报要抓牢会前准备、会上研讨、会后督办三个环节,推动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及时处置廉政风险隐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力,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互接力、同频共振。她指出,深化会商通报机制,需要党委、纪委要在更高的政治站位上推动会商,提升效果;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还要不断强化;纪委要更加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要持续健全完善会商通报机制,注重闭环管理,强化督办落实。

省属高校共200余名专职纪检干部参加此次培训。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和安徽农业大学分别就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监察专员试点和院校巡察等工作开展经验交流。

(文:汪隽;审核:张开炳;编辑:查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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