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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汪千松  发布时间:2021-03-16   动态浏览次数:1504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党校:

为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 委员会党校章程》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与培养,提升其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教育引导广大预备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筑牢信仰之基,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国情怀,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在庆祝建党百年之际,争当新时代的奋斗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

二、培训对象

全体师生预备党员和在校期间没有参加过党校学习的学生正式党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班次和具体时间由各分党校自行确定。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期,每个班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其中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

四、培训内容

培训讲座专题主要有:一是党建理论专题,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专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四是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专题;五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专题;六是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七是意识形态及党的宗教观与宗教政策解读专题;八是心理健康及其它专题(各分党校可结合学院专业特点与办学实际确定)。

五、培训形式

教育培训主要以课堂教学、专题辅导为主,并采取观看影像、社会实践、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交流研讨、志愿服务、素质拓展、撰写心得、分散自学等形式进行。

六、教师聘任

原则上应从学校登记备案的党校教师中选聘授课教师,未备案的教师需先填写《 党校教师登记表》(附件4),报学校党校登记备案后方可授课。也可以根据培训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担任授课教师,但必须符合党校教师选聘条件,并确保培训的理论、观点、内容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员管理

分党校应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原则,制定培训班学习、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严格学员管理工作。

    培训班学员必须模范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培训班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签字同意并经分党校负责人签批方有效(每位学员最多请假2次,且事后必须完成补学,提交补学笔记、报告等)。培训考核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考察依据。

    八、培训考核与颁发证书

预备党员培训考核由平时成绩和结业考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学员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员出勤、课堂表现、笔记及其它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同时组织学员从学习表现和学习效果、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填写《 党校学员党性分析登记表》附件5)。结业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方式,由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自行命题。结业考试试题经分党校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分党校负责组织考务、阅卷、评分等工作。

培训结束后,学员的平时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总评成绩以及优秀学员评选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培训班结业(优秀)学员名单(附件3)、结业考试试卷(样卷)等相关材料报学校党校审核备案,审核无异议者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荣誉证书。

分党校按考试合格学员的15%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考核成绩须在80分以上,“优秀学员”由分党校评选表彰。

培训班结束后,学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完成一篇思想汇报和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党校学习小结(填写在《 党校学员考核表》上)。同时各分党校要对培训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九、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在开班前一周将培训方案、学员登记表(附件1)、教学安排表(附件2)报学校党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按要求做好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培训考核、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

(二)未设立分党校的二级党组织(机关、教辅、后勤)中未参加培训的教职工预备党员可联系安排到有关分党校接受教育培训或安排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

(三)举办的专题讲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科级干部、师生党员参加学习,纳入党员、干部的培训学时。

(四)名称规范

班次名称:**学院分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发文名称:关于举办**学院分党校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文机关:中共 **学院委员会

(五)培训期间,学校党校将对各分党校培训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督查结果将作为分党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xls

      2.培训班教学安排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docx

      3.培训班结业(优秀)学员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xls

      4. 党校教师登记表.docx

      5. 党校学员党性分析登记表.doc

 

 

中共 委员会党校

 202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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