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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 第二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人:汪千松  发布时间:2021-10-09   动态浏览次数:386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皖〔2021333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46所高校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1264号)统一部署,定于109日下午召开中国共产党 第二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我校出席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109日(星期六)下午4:30

二、会议地点

图书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校第二次党代会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

四、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2.党代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二级党组织向组织部书面请假。

3. 党代表和列席人员中的党员要佩戴党徽。

4.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在图书综合楼电梯口处测量体温,在指定位置就座。

5.有体温异常、会前14天内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仍处隔离期等情况的人员不要参会。

6.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保持安静,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

 

党委组织部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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