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委员会党务公开工作指南
根据《中共
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党务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民主决策情况;2.思想建设情况;3.组织建设情况;4.干部选拔任用情况;5.作风建设情况;6.反腐倡廉建设;7.制度建设情况;8.党内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
1.
校园网党务公开专栏;
2.会议、文件、宣传栏等形式公开;
3.其他。
(三)公开时限
按《中共
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开。
(四)查询方式
1.登录
校园网(//www.alex-chef.com),进入“
——党务公开”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2.查阅与中共
委员会党务有关的会议纪要等文件;
3.查看
宣传栏;
4.查看各二级党组织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
党员群众或其他公民、法人、社会组织需查询主动公开以外党务信息的,可在
校园网“党务公开”栏下载或者到
党委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中共
委员会党务
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相关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学校党务公开的受理机构为
党委办公室(二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由本级党组织受理。
咨询电话:0553-2871028
传真号码:0553-2871091
电子邮箱:xxgk@ahpu.edu.cn
通信地址:芜湖市北京中路
党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241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步骤
1.审查。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学校党委办公室对《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的,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管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党务
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也可以向上级党委、纪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