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学校党委根据巡察任务组建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巡察办的指导。巡察组一般由4-6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次一授权。
主要职责:
(一)按照党委巡察工作安排,深入被巡察单位,执行巡察任务,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
(二)巡察结束后,撰写巡察报告,拟定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稿;
(三)做好巡察档案整理并向巡察办进行移交;
(四)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五)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并经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六)承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