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巡察工作,向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学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
(二)研究巡察工作制度、规划、年度计划和巡察工作方案;
(三)审议巡察组组成人员名单;
(四)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听取巡察组工作汇报,审议巡察反馈意见;
(六)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七)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八)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