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1日,学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人文学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体育学院党总支、第三巡察组对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下一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学校重要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人文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图书综合楼1311室;
2.邮政信箱: 巡察办转第一巡察组;
3.意见信箱:人文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
4.电子信箱:dwxcz1@ahp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3966031336。
(二)体育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体育学院四楼416室;
2.邮政信箱: 巡察办转第二巡察组;
3.意见信箱:体育学院一楼北侧门厅口;
4.电子信箱:dwxcz2@ahp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3855334682。
(三)建筑工程学院
1.信访接待窗口:C座三楼309室;
2.邮政信箱: 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
3.意见信箱:建筑工程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西电梯入口处;
4.电子信箱:dwxcz3@ahpu.edu.cn;
5.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3956204808。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1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党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