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苏燕南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次数:18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根据《中共 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共 委员会巡察工作规程(试行)》《中共 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推动第五轮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保证整改成效,现将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本单位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整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撰写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整改台账。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整改台账应经被巡察单位会议研究,并报联系点校领导审阅,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电子版于324日前报党委巡察办(行政楼1212-1)。巡察办对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审阅,形成审核意见反馈被巡察单位。

二、424日前被巡察单位起草整改情况通报稿,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送巡察办,巡察办进行审核,报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反馈被巡察单位,并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XX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参考模版).doc

党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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