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苏燕南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次数:16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根据《中共 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共 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第五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525-62

二、人员组成:

  长:张开炳  副组长:朱文明

  员:朱洪浪、高倩、洪飞、范同军、苏燕南

三、评估内容:

1.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2.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3.整改公开和师生满意度情况。

4.其他需要评估的整改事项。

四、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差”三个等次。“好”是指综合表现好,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整改成效显著;“较好”是指综合表现基本达到整改要求,取得一定整改成效;“差”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整改要求,存在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等问题。

党委巡察办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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