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暂付款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的财务支出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准备工作,现将暂付款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范围为2022年10月31日前的暂付款。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通知本部门有暂付款未结清的同志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三、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销账手续的,由借款人出具情况说明,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财务处审核;学生借款的由其导师签署担保。
四、对于无情况说明或理由不合理的暂付款,财务处将按规定处理,直至扣发借款人(借款人为学生的由其导师承担)工资。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