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清缴)现已正式开始。年度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一、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及预约办理流程
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然后在预约日期进行登录办理。
3月20日以后办理,无需预约,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即可直接办理。
二、办理方式
(1)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2)也可通过邮寄申报等其他方式办理。
为了全校教职工更好地了解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让教职工充分地享受各项减免税优惠,财务处将在3月28日下午三点行政楼104室开展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培训,请各学院、各部门秘书以及各学院选派五名教职工参加培训。
财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