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基建出纳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09-12-18      访问次数: 832

一、 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学院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 负责学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现金收支、款项结算和货币资金日记账的登记。
三、 负责大中型修缮项目的款项结算和资金收付。
四、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纪律,严密手续,加强防范,保证安全。
五、 按要求及时记账、结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与银行对账,保证账款相符。
六、 不得坐支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管理好各种有价证券和票据。
七、 负责财务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财务处 皖ICP备 05018240
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邮编241000 建议在1024*768下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