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学院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 负责膳食服务中心各食堂、锅炉房的现金收支、款项结算和货币资金日记账的登记。 三、 负责膳食对外托管营业网点的款项结算和资金收付。 四、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和银行结算纪律,严密手续,加强防范,保证安全。 五、 按要求及时记账、结账,做到日清月结,及时与银行对账,保证账款相符。 六、 不得坐支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管理好各种有价证券和票据。 七、 负责财务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