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膳食服务中心主办会计岗位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09-12-18      访问次数: 1012

一、 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学院的财务规章制度。
二、 负责膳食服务中心各食堂、锅炉房、膳食对外托管营业网点的会计核算工作。
三、 认真做好凭证的审核工作,正确反映各项经济收支活动。保证会计核算及其资料的真实、准确与合法。
四、 及时登记各类账簿,核算经营成果,提供会计报表。
五、 做好各类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六、 依法实施会计监督,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拒绝办理并向上级报告。
七、 加强毛利率的控制,保证学生利益;加强成本费用控制,保证膳食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八、 按要求及时整理、装订会计档案,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
九、 负责财务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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