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关于利用学校资源开展社会服务的收支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14]3号)文件精神,财务处制定了《 社会服务费到账通知单》(一式二联,以下简称到账通知单),现予以启用。
各类对外社会服务收入项目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费到账后,各学院、各部门需填写到账通知单相关内容交财务处,财务处将依据规定比例办理分配结算。
到账通知单可在财务处网页“各类下载”一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