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暂付款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的财务支出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准备工作,现将暂付款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本次清理范围为2014年9月30日前的暂付款。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通知本部门有暂付款未结清的同志11月3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本人可通过财务网查询系统查询)。
三、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清理的暂付款,财务处将按规定处理,直至扣发借款人工资。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