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关于进行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访问次数: 1273

各学院、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接芜湖市地方税务局通知,201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工作将于2018331日结束。为避免产生不良诚信记录,请我校201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老师名单(发往各学院、部门秘书),请及时办理申报。

您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报:一是通过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进行申报;二是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申报;三是到芜湖市地税局大厅人工受理。

1)安装、登录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该方式是优点是您可足不出户,完全自助办理,且无论是两处以上所得自行申报、申报报错还是12万申报,均已做到免填单,您仅需确认相关信息就可申报。APP也可进行补税申报。如您需使用APP进行申报,需先登录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所得税一点通——12万个税自行申报一点通相关栏目下载并安装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也可在微信中关注安徽地税官方微信,然后在微助手标签中选择掌上办税,下载并安装安徽地税移动办税APP。安装后的具体操作请见《安徽地税移动办税服务系统APP安装及操作指南》(见附件1)。

2)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12万申报操作指南)。

3)芜湖市地税局大厅人工受理。该方式需到芜湖市地税大厅(地址:九华中路325号)人工受理,建议仅在出现疑难问题时采用此方式。办理时需携带:

 二代身份证和银行卡(如需补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填报)(见附件4)。

  


附件1:安徽地税移动办税服务系统APP安装及操作指南.docx

附件2: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12万申报操作指南.doc

附件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附件4: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doc


  

                             财务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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