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确保各位教职工2021年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请在2020年12月31日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等税务机关提供的网络办理渠道进行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的查询、确认、修改。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若您未曾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2021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以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扣除年度〗选择“2021”点击相应扣除项目进行填报。
如您还有疑问或困难,请联系财务处计划科(电话2871232),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
财务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