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1年“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编制要求和《
预算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需要进行经费调整的项目以及因工作任务变化需要新增的项目,分别填写《2021年校级预算调整项目申请表》、《2021年校级预算新增项目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材料。
一、编制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归口管理,具体是:
质量工程、教研、教学类项目的申报,由教务处归口管理。
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类项目的申报,由研究生部归口管理。
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类项目的申报,由科技处归口管理。
人事处负责编制人才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预算。
基建修缮工程类项目的申报,由后勤保障处归口管理。
2、新增项目,需填写立项申报书、绩效目标表,报归口部门(或分管领导)审批。
3、预算中期调整不得申报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目录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6月5日请各学院、各部门以及归口部门将相关预算中期调整申请交行政楼A座9003室。
2、材料汇总:财务处整理汇总所有材料,召开财经咨询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批。
附件1:校级预算中期调整申请表.xls
附件2:校级预算中期调整新增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3: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5: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皖财购〔2020〕64号).pdf
财务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