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辉恒”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宏义发布时间:2013-01-19浏览次数:196

 

    南京辉恒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由我校纺织服装学院1992届校友创办,是一家从事纺织品及服装出口的民营企业。为加强校企合作,回馈母校,资助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使学校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企业和社会服务,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南京辉恒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在纺织服装学院设立“辉恒”奖学金。现将2012年“辉恒”奖学金有关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纺织服装学院在籍在册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一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名次一般均名列班级前1/2,本学年无补考课程。
2、具体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并在各类活动或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并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大赛,并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家庭经济困难,立志学习,专业课程学习成绩突出者。
(5)优秀毕业设计作品被选留的。
3、该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本年度评定奖学金14212 元。
1、优秀学生奖学金:9475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特等奖1名:奖励金额1895元/人
一等奖2名:奖励金额948元/人
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758元/人
三等奖6名:奖励金额473元/人
单项奖7名:奖励金额190元/人
2、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奖:4737元/年。每年6-7月,对被选留优秀毕业设计作品进行评比颁奖。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进行的是年度奖学金评比工作。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经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经班级评选和辅导员推荐,由学院评选确定,并报校学生处和南京辉恒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备案。
评选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0—13日:广泛宣传,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12月14—16日:班级评选和辅导员推荐,学院评选确定拟获奖名单;
12月17—20日:将拟获奖名单在全院公示;
12月21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发文,报校学生处和南京辉恒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备案。
    五、奖励和表彰:
12月下旬召开颁奖大会(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由纺织服装学院负责解释。
 
 
                               纺织服装学院
                                      201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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