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者:孙宏义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2306

纺织服装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 纺织服装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和平台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主要采用学信网研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以“腾讯会议”为备用系统。考生需提前熟悉两个系统的操作。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时间安排表

 

纺织科学与工程

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

资格审查

515日上午8:0010:00

515日上午8:0010:00

网络测试

515日上午10:00开始

515日上午10:00开始

综合面试

515日下午14:00开始

515日下午14:00开始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各流程具体安排

1. 资格审查

考生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研招网(说明:C:\Users\XXX\AppData\Local\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
4)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结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单位人事或政治工作部门印章)。

7)紧急联系方式。

另考生可选择提交证明其学习科研实践能力的相关附加复试材料(如科研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参赛获奖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此项为非必要材料,可以不提交。

2. 网络测试

网络测试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中进行。测试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每位考生1~3分钟。网络测试通过后,建议考生不要再更换设备或更改设备的相关配置。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按照之前已经完成的系统随机分配的面试顺序依次进行。综合面试开始前1小时由系统随机抽取面试顺序,抽取后考生即可登录系统查看。所有考生需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登录系统,进入候考区并保持在线,随时关注系统中关于复试进程的消息。根据系统随机抽取的序号,前一位考生开始综合面试时,后一位考生需要做好准备并等待助理邀请进入考场。综合面试考生需准备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和若干空白A4纸。

四、复试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招生目录中规定的专业科目复试笔试内容纳入到综合面试中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20分钟。

复试(即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包括: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10分):考生可采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从专业英语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生需现场阅读抽取的英语短文,并现场翻译,考查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

2)专业能力考核(60分):其中包括招生目录中规定的原笔试内容知识、考生的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和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考生根据原招生目录规定的笔试科目确定一门课程为复试科目,对从选定复试科目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的试题内容进行现场回答,并对复试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回答,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招生目录中规定原笔试科目:纺织品设计学、染整工艺与原理、服装生产管理、非织造材料性能测试。

3)综合能力考核(3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质、在专业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以及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表达和人文素养等。

五、调剂考生要求及复试安排

我院纺织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2100)和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专业代码:085600)专业接收调剂考生。

1. 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通知中调剂的基本条件。

2. 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

3.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 具体调剂要求,请见:

//www.alex-chef.com/fzfzxy/2020/0417/c1560a132952/page.htm

5.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针对报考纺织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指标,则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录取。

    3. 针对报考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指标,则从复试合格的调剂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专业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 学校研究生部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确认,视为不同意接受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 学院按专业统计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并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

八、远程网络复试有关要求

请参考“ 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grs.ahpu.edu.cn/2020/0511/c905a134554/page.htm)。

九、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申诉方式

电话:0553-2871263

电子信箱:fzfz@ahpu.edu.cn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纺织服装学院

本实施细则由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负责解释。

纺织服装学院

2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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