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9级纺织类专业分流工作,根据《 纺织服装学院2019级纺织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2019级纺织类专业分流相关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分流原则
1. 学院统筹。学院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人才需求等因素,确定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限额人数。
2. 自愿与调剂相结合。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分流志愿。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志愿的学生数低于专业人数限额,按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填报志愿的人数超过专业人数限额时,所有填报志愿的学生按第一学年的学业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优先满足志愿,成绩相同时,以两学期高等数学总分高低排序。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3. 阳光操作。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加强对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学院纪委加强监督。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以及分流办法、分流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4. 专业分流在大类招生下辖的专业范围内进行。
5. 专业分流在第三学期完成。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专业分流对象为2019级纺织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第三学期已转入其他学院的学生。计划分流总人数149人,各专业计划分流人数如下:
招生大类 | 对应本科专业 | 计划分流人数 |
纺织类 | 纺织工程 | 不超过109人 |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 不超过40人 |
三、专业分流日程安排
1.2020年12月1日,学院统计2019级纺织类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此版成绩将用于专业分流排名。
2.2020年12月2日,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分流报名,专业分流正式报名结束后,根据学业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按学业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序,如学业成绩总分相同,则按高等数学两学期总分成绩高者排序在前,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后,剩余学生转入未选满的空缺专业。
3.2020年12月4-7日,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分班结果,并上报教务处。
四、其他说明
1.未填报志愿者,视作放弃选择权,填补至未选满的空缺专业。
2.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3.其他未尽事宜由纺织服装学院负责解释。
纺织服装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附:纺织服装学院2019级纺织类专业分流志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