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
发布时间: 2018-10-10      访问次数: 1232

纺织服装学院纺织工程专业(代码:085220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

纺织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是工程实践型硕士学位,主要侧重于工程应用。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依托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于2011年获批建设。学科拥有安徽省高等学校“纺织面料”重点实验室等6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并于2013年获批校级博士立项建设学科。现有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教师19人,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11人,企业导师10人。

学科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芜湖华烨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共建安徽省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安徽宝德服饰有限公司共建安徽省纺织服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个、校外企业创新实践基地12个,大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服务,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为专业学位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工程实践环境,不断提高专业硕士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

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总体要求,培养纺织行业及相关工程部门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 具有扎实的纺织工程领域基础理论及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

2. 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3. 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领域科技资料和文献。

三、主要研究方向

1.纤维新材料及其应用

2. 先进纺织加工技术

3. 纺织品生态染整技术

4.服装工程

四、学制、学习年限及毕业学分

全日制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2-3毕业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5学分,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5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

五、课程体系、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必修环节、实践环节设置表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学分

备注

 

公共学位课

科技英语阅读

1

30/1

必修5学分

实用英语写作

1

3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

36/2

自然辩证法

2

18/1

专业学位课

数理统计

1

36/2

必修≥10学分

纺织物理

1

54/3

纺织材料检测技术

1

36/2

纺织最优化设计与分析

2

36/2

高技术纤维及应用

1

36/2

染整新技术与应用

2

36/2

服装舒适性与功能

2

36/2

纺织应用化学

1

36/2

 

 

 

 

 

 

公共选修课

知识产权

2

20/1

必选

工程伦理

1

18/1

人文素养

1

16/1

专业选修课

专业外语

2

18/1

必选

制图软件

2

36/2

必修≥6学分

文献检索与科技论文写作

2

18/1

纺织经济与管理

1

36/2

纺织工程领域案例教学

2

36/2

纺织品设计原理

1

36/2

纤维制造及改性技术

1

36/2

功能性纤维及特种织物加工

1

36/2

纺织生物技术

1

36/2

数字化纺织技术与应用

2

18/1

纺织复合材料学

1

36/2

产业用纺织品开发

2

36/2

现代纺织技术

1

36/2

非织造材料设计理论与分析

2

36/2

纺织品功能整理

2

36/2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1

36/2

现代服装加工工艺与设备

1

36/2

服装数字化技术

1

36/2

服装结构设计研究与实践

2

36/2

服装消费与营销

2

36/2

可穿戴电子技术与纺织服装

2

36/2

补修课程

纺织材料学

1

 

由导师指定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学生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纺纱学

1

 

机织学

2

 

针织学

2

 

非织造学

2

 

分析化学和分析化学实验

1

 

有机化学和有机化学实验

2

 

纤维化学与物理

1

 

染整工艺原理

2

 

染整生产技术实践

2

 

服装生产工艺

1

 

服装纸样设计

2

 

课程考核要求:学位课考试;非学位课考试或考查

必修环节

1-4

1

 

论文开题及文献阅读综述

2

0

论文中期检查

3

0

社会责任

1-4

2

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

6

 








六、必修环节

1. 在学制期内要求结合所研究的课题,参加1次全国学术会议和不少于5次学术讲座;同时面向研究生或本专业师生举办不少于2场学术报告(含开题),计1学分。学生凭 考勤卡、参加国内外 的邀请函或大会报告证明,统一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登记获得该学分。

2、论文开题及文献阅读综述。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本学科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并结合本人工作积累撰写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开题报告。学院成立开题报告论证小组,小组成员由本学位点3-5位专业教师组成,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和考核,给予是否准予开题的结论。没有通过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学生,必须在两个月内重新参加论文开题报告论证。

在学制期内要求完成1篇文献综述报告,内容应与所研究的课题相关,且反映本专业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参考文献不低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数目不低于参考文献总数目的60%,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 论文中期检查。学生结合论文进展情况,撰写中期检查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学院组织召开中期检查报告会,成立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本学位点3-5位专业教师组成,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定中期检查合格与否。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学生,须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导师签字),由学院重新考核。

4社会责任。参照《 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标准》执行,按照学制每学年1学分,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年。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备过程,在学习期间,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备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包括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形式,实践阶段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协商决定,实践结束时需提交有一定深度和独到见解的实践总结报告,实践成果能直接服务于企业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高效生产,由双导师签署意见,并进行公开汇报,考核合格者获得该学分。

八、科研与学位论文

1. 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主要有以下三类:(1)研究类学位论文,如应用研究论文;(2)产品设计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等;(3)调查研究报告、工程管理论文等。学位论文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论文选题。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选题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一个较为完整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如涉及纺织工程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过程、新技术、新装备、新软件或新材料的研制与开发;工艺过程的优化、新技术的推广与放大、设备的改造等预研或中试研究项目;在纺织工程领域中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国外先进技术的研究项目或装备;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可行性研究;其他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的课题。

3. 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题目(范围)、类型、来源、基本内容、初步见解、预期达到的效果、学术或应用价值,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条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和措施、课题研究的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在第2学期期末完成,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中期检查一般在第3学期期末进行。

4. 论文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生论文工作按《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与素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达到纺织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的最低要求:

1)在三类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毕业论文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校内导师或企业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与本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研究生发表或录用论文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 ,被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由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毕业论文课题相关的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至少1项,或以发明人(排名前五,校内导师或企业导师必须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毕业论文课题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申请(专利权)人必须是 ;

3)作为参与人获得与毕业论文课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并由研究生导师签字确认;

4)以第一完成人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且获奖作品与毕业论文课题相关。

学生修满学分、通过各项考核环节并且学位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和外审后,才具有答辩资格。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企业的专家。答辩一般在第4学期期末进行。

九、培养方式与方法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校企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本专业领域吸收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实现团队指导和培养,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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