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 2020-01-06      访问次数: 183


纺织服装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实验室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3、实验开始时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

4、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按照实验指导书上的方法,服从实验指导教师的安排,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严禁编造和抄袭。

5、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实验数据交实验指导教师检查。

6、对每次实验均应认真写好实验报告并及时交实验指导教师审阅。

7、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中毒、触电、烧伤、爆炸等人身安全事故,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止实验,报告实验指导教师,经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8、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品,不论数量多少,均须经教师批准后方可领用。在实验过程中,要小心谨慎,剩余的危险品要在实验指导教师下按规定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放。

9、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及其他实验材料,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在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并填写使用记录。

10、实验完毕应自觉整理仪器设备、清理桌面、打扫场地,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去。

11、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导致事故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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