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学院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纺织服装学院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本科教育、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起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强管理,根据学校关于《
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国字〔2016〕5号)》,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敬请广大教师和学生及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2、有关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的购置,均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具体采购流程按《
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对采购仪器设备要认真履行验收手续,填写“设备验收单”,做到单据的品名、价格、数量和实物一致。
4、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点登记,要和资产管理部门的清单保持一致,如有出入要及时澄清、更改。
5、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使用设备时应填写《实验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将使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指导教师、使用人记录在案。
6、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对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填写“维修单”,报请有关部门,按学院的规定执行。
7、仪器设备的出租出借按《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对于失职、疏忽、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仪器设备的处置由实验技术人员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学院同意后集中向学校申请。
8、为了充分用好、用足现有的仪器设备资源,各实验室之间应相互支持、资源共享、协商使用。
纺织服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