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严禁学生游泳的通知
关于重申严禁学生游泳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关于重申严禁学生游泳的通知”(学字[2010]4号)精神,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强调如
下:
一、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违者后果自负。
二、学生违反规定到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班级加强教育,加强管理,杜绝违纪行为发生。同学之间相互关爱,发现以上违规动
向的及时劝阻并报告。
管理工程系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