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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2-06-16   动态浏览次数:9520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组织执行上级有关科研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

2、组织制定学院科研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交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每学期按科技处和研究生部规定检查科研和研究生培养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3、对立项课题进行跟踪管理,了解项目在研过程,检查项目中期评估、结题报告和结题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并协调处理与课题科研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

4、落实对重点实验室的管理,了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把握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协调重点实验室工作,使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5、掌握科研工作现状,经常分析研究科研工作与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相互促进的关系,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需要出发,不断汇聚科研创新团队,增强科研实力。

6、负责组织科研课题的鉴定和报奖,科研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归案和立卷,使科研信息数据精确,处理科学,使用便捷。

7、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适时筛选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成果,协同有关方面与相关企业、厂家联系洽谈,并协调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协议的签订。

8、负责教职工年度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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