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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动态浏览次数:340

各党支部、各系部(中心、所)、辅导员办公室:

根据《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党组字〔2022〕34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选任部分科级干部岗位,现将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拔的科级岗位为非专职行政岗,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1、科研秘书1名;

2、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任1名

二、组织实施

本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并组织推荐考察,接受校、院纪委监督。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正式在岗在编人员,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工龄,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至不少于一年。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相关岗位的学科专业背景。

3.近三年或上一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4.具有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

四、选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自荐;

(二)资格审查(纪委参加);

(三)民主推荐或组织推荐;

(四)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方案;

(五)考察。以个别谈话或征求意见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范围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性的原则确定;

(六)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职。由学院党委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下发选任文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宣传。各系、部、室要高度重视这次干部选任工作,要从学院工作的大局出发,强化党支部作用,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工作制度,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申报者个人既要主动表达个人意愿,又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

(二)严肃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禁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等不正之风,严禁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严格监督。干部选任期间,学院党委、学校纪委和组织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经济与管理学院:2871182 邮箱:jingguanjw@ahpu.edu.cn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2871201,邮箱:jiwei@ahp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2871203,邮箱:zzb@ahpu.edu.cn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干部选任报名表》

报名表请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5:00前交学院办公室


                           中共 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干部选任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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