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各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2009年工会工作的安排,经学院领导同意,决定开展评选和表彰2008年度先进分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第三届先进女教职工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先进分会”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圆满完成工会工作的各项任务,工作有创新。 2、已形成党总支重视、行政支持、分会努力的工作机制,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在全面提升教职工素质,构建和谐校园,推动科学发展中成绩显著。 4、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服务意识强。 5、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各项活动,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㈡评选名额:机关组(机关、教辅、后勤)共评出3个,系部组(各系部)共评出4个。 ㈢评选办法:各分会对照条件,填写《先进分会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下载),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1000字以内的实绩材料。由分会主席向评先委员会汇报,由本次评委会评选产生先进分会。 ㈣奖 励:颁发奖牌和奖励活动经费。 二、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㈠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候选人必须是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分会委员会、妇委会、女工委、青工委委员;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可以是工会干部,也可以是工会会员。 2、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注重师表形象,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本单位民主政治建设,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4、关心教职工生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做教职工的贴心人。 5、认真学习,关心重视工会宣传信息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㈡评选名额:优秀工会干部10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15名左右。 ㈢评选办法:各分会推荐1名候选人、各委员会推荐1-2名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党总支同意后填写《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可在校园网下载),并附300字以内实绩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三、“先进女教职工”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候选人应为2006年以来获院级以上综合奖励或院级“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教学优秀奖”、“优秀管理人员”、“学术骨干”的女教职工。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做出突出成绩。 3、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注重为人师表,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㈡评选名额:评出10名。 ㈢评选办法:系(部)以分会为单位,机关、教辅、后勤等以总支为单位,经党、政、工集体研究在本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填写《先进女教职工推荐审批表》,并附8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四、评选要求: 1、经学院同意,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主任委员,有关负责人,工会委员会委员为委员的评先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 2、各分会的推荐工作应在所属党总支的领导下,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条件,确保质量。 3、各分会要对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认真审核,将申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由所在总支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之前报院工会。 4、已于上一届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要着重看其工作中的创新和新的突出表现。 5、本次评比的荣誉不兼得,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附件:1、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师德先进集体(个人)分配表.doc 2、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师德先进集体申报表(可下载).doc 3、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可下载).doc 二ΟΟ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省教育工会、各部门、各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