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非在编职工入会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162 |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非在编职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发〔2015〕33号)和皖工发〔2015〕36号等文件及我校工会委员会第二十四次(扩大)会议精神,为做好非在编人员的入会服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会原则:坚持自愿原则 二、入会条件和要求: 1、凡是和学校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职工(不含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返聘人员); 2、承认《中国工会章程》; 3、承认《 非在编职工入会条例》。 三、入会程序: 1、本人自愿提交申请; 2、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 3、报校工会委员会备案; 4、符合条件的非在编职工可携带两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工会办公室登记办理入会。 四、办理时间: 2018年1月10—17日为首批集中办理时间,以后入职的非在编职工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可自愿申请办理入会。
校工会 201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