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女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295

各分会、各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分会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积极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目标和学校“十三五”规划,推进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作卓有成效。为促进二级分工会工作,表彰先进,根据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分工会、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第六届先进女教职工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独立开展工会工作,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方面取得有效成果。

2.已形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分工会努力的工作机制,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扎实推进民主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师德师风教育建设工作,在全面提升教职工素质,构建和谐校园,在推动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成绩显著。

4.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服务意识强。

5.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和单位各项活动,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6. 分工会在增三性 (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中成绩突出。

㈡评选名额:机关组(机关、教辅、后勤)共评出4个,学院组共评出5个。

㈢评选办法:各分会对照条件,填写《先进分工会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下载),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800字以内的实绩材料由分工会主席向评先委员会汇报,由本次评委会评选产生先进分会。

㈣奖    励:颁发奖牌和奖励活动经费。

二、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管理规范。

2.活动开展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经费管理规范。

3.活动开展正常,参与面广,活动质量高,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4.积极完成校工会安排的任务性活动及委派参加的对外交流比赛。

㈡评选名额:在现有的12个教工文体协会的基础上,评选出4个。

㈢评选办法:各协会对照条件,填写《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下载),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800字以内的实绩材料,协会负责人向评先委员会汇报,评委会评选产生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

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㈠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候选人必须是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青工委或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可以是工会干部,也可以是工会一般会员。

2.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注重师表形象,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本单位民主政治建设,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4.关心教职工生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做教职工的贴心人。

5.认真学习,积极建言献策,关心重视工会宣传信息工作。

㈡评选名额:优秀工会干部10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20名左右。

㈢评选办法:各分会推荐1名候选人,需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同意后推荐,各委员会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写《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可在校园网下载),并附300字以内实绩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四、“先进女教职工”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候选人应为2016年以来获校级以上综合奖励或荣获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教学骨干”、“管理骨干”、“学科骨干”荣誉的女教职工。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做出了突出成绩。

3.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注重为人师表,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㈡评选名额:评出10名。

㈢评选办法:学院以分会为单位,机关、教辅、后勤等以党委(总支)为单位,经党、政、工集体研究在本单位推荐1-2候选人,填写《先进女教职工推荐审批表》,并附8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五、评选要求

1.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为主任委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评先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

2.各分会的推荐工作应在所属党委(总支)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条件,确保质量。

3.各分会要对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认真审核,将申报表、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二份,由所在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221日之前报校工会。

4.事迹材料应侧重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已于上一届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原则上不推荐,若需推荐要着重看其工作中的创新和新的突出表现。

5.本次评比的荣誉不兼得,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附件

1. 先进分会申报表.doc

2. 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申报表.doc

3. 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4. 第六届先进女教职工推荐审批表.doc



                 

20181217



Baidu
map